关于下达彭山人工湿地项目目标任务完成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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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中心彭山人工湿地项目部:

根据公司的要求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彭山人工湿地项目部定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获得书面验收通过报告。

截至2019年5月5日,彭山人工湿地项目部与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经公司总经理室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一、要求该项目部对照目标,查找差距,制定严格的实施计划;

二、该项目必须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外业部分:合同内包括电器设备调试在内的所有子项目完工且达到交工验收条件;‚内业部分:

1)5月20日前推进完成初设方案文本并过会;

2)5月10日前对接确定竣工验收日期及方式;

3)完成业主清单编制、成果报送,并配合业主进行确认处理;

4)完善内业和预算资料;

5)形成清晰的应收应付项目账并对公司财务运营中心进行完整移交;

6)固定资产盘点、移交。

三、2019年5月10日起项目人员除范胜祥、田奇、朱洪波和留守人员外,其余项目人员离开项目听候公司安排,项目会计段玉真于2019年5月13日到公司财务运营中心报到上班,项目考勤由田奇负责。

四、项目部车辆于2019年5月31日后不再租用。按照公司“无产值无绩效”的规定,该项目所有人员自2019年6月1日起绩效不再核发。

五、请项目部严格按照计划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如逾期未完成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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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中心

二0一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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