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星创智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文件
【2017】第16号 签发人:范建超
关于卡杨公路五标洪水沟大桥等完工项目付款的通知
中心各项目部: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项目部申请,结合该项目资金实际到帐情况,经项目管理中心办公会研究决定,本次拟进行“卡杨公路五标洪水沟大桥项目”、“福建玉华大桥左侧跨钱桥项目”、“新疆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付款,宁夏固原福银高速立交桥项目资金余额转入公司,不作分配。本次付款后,卡杨公路五标洪水沟大桥项目和宁夏固原福银高速立交桥项目的债权、债务均已经结算完毕,项目管理中心将对两项目账户予以注销。 本次付款时间定于2017年6月30日前,请各位项目出资人与财务运营中心李敏联系付款事宜,联系电话:13550267477,以上付款以银行转账单为准。
特此通知。
四川星创智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中心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关于 卡杨公路 福建玉华大桥 新疆文物保护 付款 通知
主 报:项管中心管理层 抄 报:项目各股东、各部室 发:中心各项目 印 数: 20份